为何人名-’s 表示某人的家或者表示某人的店等,有老师了解它的典故出处吗,谢谢,虽然这是所有格的使用方法,但还是好奇为何?
用名词所有格表示“某人的家”或“某商店”,这其实没什么典故,而是语言追求简练的结果。可以用两个单词词汇表达了解,就不需要三个单词。
准确的说,应该是:用“姓氏”表示“家”,用“职业”表示“店”。我分别解说如下:
1.“去格林的家”,说go to the Greens'。这里,姓氏要用复数,由于这是格林全家人的家,他们都姓格林,包含老婆,结婚以后的女性也叫 Mrs. Green。这就是为何用复数是什么原因。其实,中西方文化既有差异,也有关联,人类的思维有一同之处。大家汉语也常说:“李家、李宅、李府”。意思是说,这个宅子的主人姓李,这是姓李的的住宅。当然,外姓仆人不可以算在内。假如用了姓氏,就能把“宅”省掉,如 go to the Lis'。
当然,假如你不嫌麻烦,也可以说:go to the Greens' house 去格林家
2. “在裁缝店”,说at the tailor's。这里,tailor 表示职业、行业,这是重点,如此才能省略shop。你若是随意找一个名词,那就不可以,你不可以说:at the stranger’s,由于其他人不了解你说的什么。假如你不怕麻烦,也可以说 at the tailor's shop。又如:
at the barber's=at the barber's shop 在美容美发店
at the butcher's=at the butcher's shop 在肉铺
at the doctor's=atthe doctor's office 在诊所
3. 一般语法书,在解说“名词的格”时都涉及这个现象。读者看了,基本都是“知其然,而不知所以然”,我觉得,责任不在读者。